王老吉凉茶,是根据极负盛誉、名播两广及东南亚等地的王老吉广东凉茶配方提取精制而成,既保持了具有 170多年历史的王老吉风味,不含防腐剂,甘甜适中,又适应现代人工作、生活节奏快的特点,采用无菌利乐包装,饮用方便,受到各界人士的青睐。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于1828年,生产包括王老吉凉茶饮料和王老吉润喉糖等食品产品和王老吉冲服凉茶颗粒、小儿七星茶冲剂、保济丸等药品产品,2006 年公司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首批“中华老字号 ”证书,2009 年,“王老吉”成为全国驰名商标。

王老吉药业一贯重视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2009 年3月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王老吉药业一贯致力于严格的质量管理,是国内首批获澳大利亚TGA认证的制药企业。2003 年,公司全面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 GMP 认证 。2007 年,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公司被广州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等级的 A 级单位。

近年来,借助凉茶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利形势,王老吉已发展成为凉茶行业的领袖品牌。盒装王老吉凉茶单品的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成为广州医药行业销售额最大的产品。公司的经济效益也持续快速增长, 连年成为广州市白云区名列前茅的重点纳税大户。

王老吉公司以“ 济世、科学、爱国 ”为企业理念,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资助民生建设。企业的 未来发展 愿景是 :“食品做中国植物饮料的领头羊,药品做 OTC 中成药的领先者”,将王老吉的产品推向全国市场。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作出裁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广药集团于2011年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就“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作出裁决: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