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的类型与设计服务型建筑师的培养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对建筑师职业概念的认识开始与国际接轨。WTO文件把建筑设计归结为“建筑服务”的范畴,而建筑服务又主要是由建筑师去完成的。
建筑服务是指:建筑咨询和设计前期服务,建筑设计服务——方案设计服务、扩大设计服务和最终设计服务,项目合同管理服务,建筑设计和项目合同管理组合服务(即综合性服务)以及其他需要建筑师经验的一切服务●1。
加入WTO之后,我国建筑师所从事的服务工作的选择性越来越灵活多样。事实上,在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就有不少建筑师已经开始做建筑工程项目的前期服务、施工监理、后期管理乃至商品房的营销工作了。不论是就与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市场接轨而言,还是从我国大规模的建筑实践需要来看,培养不同类型的建筑师都是顺理成章而应予正视的。用一个模式来培养建筑师,不仅不能适应社会“建筑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要求,而且也必然会因为不能很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方针而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
上述“建筑服务”的完整概念,客观地反映了对建筑师分工的需要,而这种分工则是与我们所要培养的不同类型建筑师的目标相一致的(表1)。
建筑师的职业概念与时俱进,不同类型的建筑师由于分工不同而相互依赖、互动共进。没有优秀的科教服务型建筑师,就不会产生优秀的设计服务型建筑师;没有优秀的管理与策划服务型建筑师,设计服务型建筑师的优秀作品就难以实现;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优秀的设计服务型建筑师,那么,在管理与策划服务型建筑师的工作中,便自然谈不上会有优秀的建筑作品出现。因此,可以这样说,不同类型建筑师所构成的队伍,正意味着建筑业在不同层面上的需要,并形成一种人才方阵。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缺乏管理服务型和策划服务型建筑师,而优秀者更是供小于求。我们今天的建筑创作水平和城市建设水平之所以与中国的国际地位还不相称,无不与此有直接的关联。因此,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是当今建筑学教育刻不容缓的任务。如果认为,管理与策划服务型的人才不属于建筑师的职业范围,可以拒之门外或推向其他学科(如工程管理),这便是一种偏见和短视。因为管理与策划服务型人才的培养,也必须注重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与城市设计的基础教育,并能明了建筑创作的客观规律,善于从全局上去明确设计与建设中容易出现的是是非非。总之,这些人才都应具备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筑师的文化心理结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与设计服务型的建筑师有共同语言,才能形成合力,为美好的建筑事业服务。
以上所说的不同类型建筑师的基础教育应当是相同的,以五年学制而言,这种基础教育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入四年级,就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前期学业表现的特点,去选择和划分建筑师服务工作的不同方向。一般来说,可以按照管理、策划服务和设计服务这样两大类不同特点的教学内容进行四、五年级的理论调教和技能训练(都含有社会实践这个阶段)。事实证明,即使是名牌高等建筑院校,也并非百分之百的学生都适合做设计服务型的建筑师,却恰恰有相当比例的人具有技术管理与经营策划方面的兴趣与潜质。至于科教服务型的建筑师,自然可以从上述两大类毕业生中选拔、输送。
培养不同类型建筑师的三年基础教育,是以设计初步基本功为核心的基础理论教学(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力学与材料、建筑技术与构造、结构构思与选型、建筑语言、建筑历史)和基本技能训练(素描、色彩、制作、空间组合、材料运用、环境设计乃至设计整合)两大部分组成。这里,一要强调徒手动笔操作(不是一上来就靠计算机),二要强调科技与艺术并重。三年级和在此之前的课程安排都是必修课。
进入四年级之后,要开始实施两大不同类别的理论调教和技能强化训练。这里,我们只讨论设计服务型建筑师的后期培养问题。理论调教的目的是开阔“视野”——从不同视角去明了“建筑之事理”,可采用选修课的形式,如关于环境心理学、生态建筑学、地景建筑学、城市美学、设计方法论以及有关现代建筑风格与流派的研究等。至于技能强化训练的目标,则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①对设计任务所提供的各种条件及其设计难点的分析能力;②将自己观察与感受生活的体验转化为“设计”的能力;③概念设计构思和用徒手草图进行快速表达的能力;④以环境艺术意识对设计方案迅速作出判断的能力;⑤建筑语言与建筑语境相应对、相统合的应变能力;⑥在建筑空间建构中综合解决设计中主要矛盾的能力;⑦在初步设计中合理运用材料、技术与结构的能力;⑧通过建筑的制图和绘画手段系统完成设计成果的能力。
在学校最后两年的培养中,要使毕业生全面具备以上能力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在后两年的教学中,还有必要提出“强化手段”的要求。
向设计服务型发展的高年级技能强化训练,归根结底要落实在“动手”的能力上,即“眼高手也高”的设计能力上。所谓“强化”手段,就是大胆精简“知识爆炸”所带来的附加课程和课时,以确保四、五年级的学生能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设计技能的全面训练中去。为此,设计课程要细化,要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不是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笼统地布置三、四个不同性质、不同大小的设计课题便万事大吉。设计课的形式要多样化,要特别注意上述八个方面设计技能培养中的难点和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通常出现的问题。要强调培养CAD作图与徒手草图乃至借用尺规的工作草图相配合、以提高运作效率的真功夫。
尽管目前各高等建筑院校培养的建筑学硕士和博士为数不少,但总的来讲,是以提高理论认识和科研水平为目标的人比较多,真正在建筑创作上下功夫的优秀设计人才则相当少。这种局面不改变,我们国家建筑创作的总体水平就很难有一个真正的飞跃。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量“设计高手”或“设计尖兵”应当成为当今和以后硕士和博士招生的主要方向。脱离设计技能的深造而转向纯设计理论的研究也不是不需要,但毕竟不宜“遍地开花”而影响到建筑师队伍的“生态平衡”。这就像绘画、雕塑人才去深造一样,尽管有必要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但在完成学业后,毕竟还是要在绘画创作和雕塑创作上有长足的进步与坚实的提高,这应是我们主要培养的方向所在。
在设计服务型建筑师的培养全过程中,应善于将学院派那种坚实的脚印、严谨的态度与现代主义开阔的视野、应变的能力完美地结合起来。现在,学院派往往成为众矢之的,被批得一无是处。如果我们尊重历史和事实,尊重事物发展规律的话,就很容易明白,没有达·芬奇就没有毕加索,在建筑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学生培养的过程就是站立—起步—走步的过程,也就是逐渐“放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应该得到的是全面而系统的素质教育:求实务实的精神、精益求精的作风、永远进取的心态和应变机敏的气质。
在设计服务型建筑师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要承认学生之间的差异和他们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上看,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况:思想比较活跃,而且善于用建筑语言去表达;设计想法和建筑语言表达结合起来有困难(或设计想法走偏了方向,或建筑语言表达的能力不好);课程设计的成绩不够稳定等等。对每一位学生都要具体分析,并且要从建筑师人才成长过程的高度予以指导。要始终强调,把上面所说的系统素质教育落实到设计课堂上和设计辅导中去。
设计服务型建筑师在打好基础进入社会以后,还会在生产设计的锻炼中,向不同工作特点的方向发展,即偏重于概念设计或方案设计,偏重于建造设计(施工设计)和偏重于统合设计(从方案到施工全过程设计)。当然,具体到个人来讲,这种分工不会一成不变。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一个优秀建筑师设计技能的成熟过程,都是从局部到全局、又从全局到把握每个局部的过程。只有学校使学生受教育的历程符合这一客观规律时,设计服务型建筑师的培养才会有成效,这样的毕业生才会受到社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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